安徽省民革2016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维护民革章程,积极做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祖国统一进程中,充分发挥参政党的作用;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做好“两会”大会发言、集体提案的调查研究;切实加强组织工作,积极推进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全省民革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对外宣传;开展社会服务和对台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民革机构由省民革本级组成。编制23人,在职人员1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6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统战部皖统办【2011】40号《转发〈关于实施统一战线“同心示范工程”座谈会纪要〉的通知》要求,结合省民革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心示范工程”,齐心协力帮助解决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履行参政党服务社会职能。
(二)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调动民革安徽省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力量,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热点问题,确定重点课题,深入开展调研,精心撰稿,为2016年省政协及全国政协会议提供高质量的提案和大会发言;加强与民革界别政协委员的联系与沟通,以课题为纽带,积极配合省政协民革界别活动,围绕我省工作大局,建言献策。
(三)加强组织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搞好民革党员培训工作,做好全省各级组织的建立、调整、发展及党员党籍管理、党纪执行、考核、统计等工作;根据“民革章程”和“安徽省民主党派关于做好省市级组织换届座谈会纪要”精神,做好民革市级组织换届工作;根据民革十二届三中全会要求,基层支部活动与志愿活动进社区相结合,是今后一段时期民革基层活动的主要形式。为贯彻落实民革中央工作精神,民革安徽省委员会决定在全省开展“支部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四)加强民革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提高内刊《安徽民革》的编辑和印刷质量。
(五)召开民革安徽省委员会第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常委会;召开参政议政工作会议,宣传工作会议,社会服务工作会议;召开民革安徽省经济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祖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六)继续做好“同心工程”工作,拓展社会服务领域,开展支边、扶贫、咨询服务等面向社会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台及海外联谊接待,做好“三引进”工作,为振兴安徽经济服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做好涉台社情民意及提案工作。
(七)根据民革中央工作部署,开展“观故居,走多党合作之路”活动。
(八)根据民革中央工作部署,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评选全省优秀民革党员,并进行宣传报道。
第二部分 安徽省民革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安徽省民革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88.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425.3万元,占7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万元,占19.4%;医疗卫生支出24.1万元,占4.1%;住房保障支出25.5万元,占4.3%。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安徽省民革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8.9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79.1万元,增长15.5%。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425.3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8.3万元,增长15.9%,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制度改革和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29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民革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6.7万元,主要用于促进祖国统一专项经费、基层党员活动费、特别业务费、同心工程工作经费、市级组织换届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114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0.3万元,增长9.9%,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114万元,主要用于省民革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24.1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1万元,增长26.8%,增长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24.1万元,主要用于省民革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25.5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4万元,增长26.9%,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7.8万元,“提租补贴”预算7.7万元,主要用于省民革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安徽省民革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4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安徽省民革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6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安徽省民革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安徽省民革2016年收支总预算588.9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
安徽省民革2016年收入预算5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5.7万元,占99.5%;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3.2万元,占0.5%。
七、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
安徽省民革2016年支出预算5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2万元,占78.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26.7万元,占21.5%,主要用于促进祖国统一专项经费、基层党员活动费、特别业务费、同心工程工作经费、市级组织换届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安徽省民革2016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6.5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安徽省民革2016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安徽省民革各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16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和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