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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镇慧全认罪 成扁案首位承认贪污公务人员

浏览:5074 发布人:admin 2009/05/13/8:59

  据台媒2月19日报道,,扁家大账房陈镇慧今天下午再度出庭。开庭不到10分钟,陈镇慧对洗钱、贪污、伪造文书及伪证四项罪名全部认罪。陈镇慧的认罪,成了扁家弊案中唯一对贪污罪认罪的公务人员,间接证明她经手的款项就是不法所得,供词对吴淑珍和陈水扁相当不利。
  报道称,下午2点多,陈镇慧一身黑衣,戴着墨镜,在律师陪同下进入台北地方法院第七法庭。陈镇慧上楼梯时略显紧张,高跟鞋一度掉在阶梯上。
  上次2月4日出庭时,审判长问陈镇慧关于伪造文书、伪证、贪污公务机要费及洗钱罪,是否认罪?陈镇慧表示过去8年来都是依照长官命令做事,对于任何过错都请求原谅,但是否认贪污任何一毛公务机要费,只认了伪造文书和伪证两项罪名。
  当时公诉组检察官听了之后有点震惊,向审判长表示陈镇慧过去表现不是这样,是有悔过之意,因此建请法官如果未来陈镇慧出庭时全部认罪的话,还是予以免除其刑。
  陈镇慧两天前透过律师抛出风向球,表示考虑全部认罪,转折点就是因为在吴淑珍、马永成和林德训出庭时,将公务机要费罪责全部推给陈镇慧,让她感到有些心寒,加上如果未来要争取减刑,全部认罪对她较有利,因此在和家人及律师讨论之后,决定认罪。
  陈镇慧全部认罪,希望换取“证人保护法”的免刑机会,她也成了扁家弊案中唯一对贪污罪认罪的公务员,这对吴淑珍还有陈水扁相当不利。
  陈镇慧今天出庭时,一开始低头搓手并喃喃自语约2、3分钟,疑似是在祷告,神色看起来还是相当紧张,庭讯开始10分钟,就已经全面认罪,表示“在工作中听从长官指示做事,如果涉及犯罪,我认罪”。四大罪嫌陈镇慧全部认罪,但仍不忘强调是“听从长官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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