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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9号 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浏览:7733 发布人:参政议政部 2014/03/14/9:40
  省政协委员,民革亳州市委会主委,亳州市人大副主任马昭华反映近年来,各地通过实施农业科技项目,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普及率和应用率较过去有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高。重工、重旅、轻农现象依然存在,农业技术推广法等与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到位,一些干部群众对该法的了解还不够深,如何依法抓好农业技术推广的办法和措施还不多,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高。
  二是农技推广队伍技术力量薄弱,服务能力亟待加强。主要是目前乡镇农技站管理体制不完善,存在“乡镇管不好、帮门管不了”的现象,难以有效发挥农技人员的作用。农技瓜员结构不脊理,普遍存在年龄偏大、知识更新缓慢、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等问题,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农技推广部门存在着中级以上职称岗位编制不足的问题,造成一些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无法上岗,也拿不到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技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据调研,区、乡镇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年龄普遍老化,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较少。从调研的几个乡镇来看,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有编无人的现象,大部分人员被抽调从事其它岗位的工作。
  三是农技推广工作发展不平衡。其一,区、乡镇之间农技推广工作发展不平衡。市、区级农技推广部门通过一些项目建设的带动,逐步完善了农技推广工作所必需的装备设施,服务功能逐步完善;而乡镇农技推广部门不仅技术装备较为落后,且办公、交通等必要的设施条件都不完备,仍然停留在传统的技术推广水平上,服务能力较弱。其二,农户之间发展不平衡,一些种、养业大户对科技种、养欲望和需求很高,充分认识到科技的重要性,而普通的农户科技意识较为淡薄,还是依赖于传统的种植手段,种植粗放,无科技含量,经济效益低下。
  四是农业技术推广经费不足。近年来,农技推广部门的办公等技术装备较过去有很大的改善,但在信息传播、技术培训、农业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方面仍资金不足,服务手段仍很单一,满足不了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建议:
  一要注重对农技推广法的宣传。政府及农业部门应紧密结合农技推广各项工作的实际,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广泛地宣传农技法规,农业科技的新技术、新成效,不断增强贯彻实施农技推广法的自觉性,充分认识农技推广的重要性,努力增强干部群众的农业科技意识,形成关心、重视、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大农业技术推户力度。要创新机制,坚持把农业技术推广与农民增收相结合,与绿色产品发展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农业技术人员职能作用,改进农业技术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普及率。坚持以项目为载体,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种养大户参与农业科技创新,推动成果转化,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技推广服务形式,努力培育农技推广多元化服务主体。同时,在政策、土地和资金上扶持有发展潜力、有市场前景、有先进技术的农技应用项目,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农技推广的积极性,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
  三要增加农业技术推广经费投入。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增加农业技术推广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政府要将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投入。
  四要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切实理顺乡镇农技站管理体制,把握好农技推广的公益性职能,对农技人员进行一次清理,解决“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干事”的问题。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激励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农技队伍建设。加强现有农技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改变培训方式,要结合农业科技发展的需要,开设一些有针对性的农业科技培训科目,全面提高农技人员业务素质、专业能力和水平,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支持鼓励有特长、肯钻研的农技干部在种养殖方面进行探索实验,发挥他们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的带头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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