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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芜湖市委会关注社区矫正工作

浏览:2690 发布人:宣传部 2017/08/08/16:41

    在今年初召开的芜湖市政协会议上,民革受到主办单位市司法局的高度重视,并促成中共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出台。目前,市司法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积极采取措施,一一落实了提案所提建议。
    近年来,芜湖市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重新犯罪率保持在一个较低水平,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民革芜湖市委会在调研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市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有效开展,主要体现在:缺乏独立的社区矫正专门机构、缺乏专业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部分县区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经费和车辆使用还存在困难等。针对以上社区矫正工作中所面临的现实困难,民革芜湖市委会为此提出该集体提案。
    该集体提案受到主办单位市司法局的高度重视,认为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建议是政府所思。市司法局收到提案后召开了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百等协办部门会议,共同学习提案内容,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依据单位的职责进行分工;组织协办单位和市政协、民革芜湖市委会等赴县、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题调研,实地调研了解芜湖市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积极听取一线执法人员的相关建议;组织协办单位考察阜阳市、池州市社区矫正工作,为提案答复提供参考。
    该集体提案同时促成中共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司法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亦积极采取措施,一一落实了提案所提建议。
    市司法局针对提案中提出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技防投入不够、宣传力度较弱等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培训;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院制定《芜湖市社区服刑人员电子腕带监控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社区矫正宣传,有计划、分层次、多形式地进行宣传,注重宣传内容和宣传效果等。
    市编办针对提案中提出的社区矫正专门机构建设不到位、司法行政专项编制被占用和挪用、区司法所未垂直管理等问题,经研究设立了市社区矫正支队,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挂牌,支队长由社区矫正科科长兼任,设政委1名(正科级)。根据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县(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机构的设置,由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按规定程序办理;完善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落实垂直管理和副科级建制;司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
    市财政局针对提案中提出的社区矫正经费不足、使用范围不明确以及执法用车保障不足等问题,联合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芜湖市社区矫正经费使用实施细则》以保证社区矫正经费用到实处,用得有效;按照公车改革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保留了部分用车,对保留的车辆可以优先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或从各级政府公共车辆平台上租赁车辆。
    市人社局针对提案中提出的社区矫正专职辅助力量薄弱的问题,采取通过各种形式充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力量,社会专职辅助力量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开招聘,保证专职辅助管理人员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20,招聘的人员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安排、专岗专用等来解决。(张卫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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