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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驾驶员“买分卖分”行为的建议

浏览:5354 发布人:参政议政部 2009/07/10/17:24
遏止驾驶员“买分卖分”行为的建议
 
民革芜湖市委会反映按规定驾驶员一年违章扣满12分后,需重新参加驾培,考试合格后才能发还驾驶证。如今,专门有些人以低价买来驾照分数,然后再转手卖给扣分的驾驶员帮其“代扣分”,以此牟利。
一、“买分卖分”产生的根源
据知情人士介绍,近年来出现考驾照热潮,但新增驾驶人中开车的为数不多,因此出现大量闲置驾照,而一些人从这些闲置驾照上的“分”中看到了赚钱的机会。他们一般以每分30-50元不等的价钱买入,再以每分100-200元不等的价钱卖给需要销分的驾驶员,赚取差价。                                                                       
二、“代扣分”的危害
买卖驾照分数是一种违法行为,危害很大。因为一些驾驶人由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随意将驾驶证复印件交由他人处理,这些复印件一旦落入“车托”手中,他们就会卖给交通违法驾驶人“代扣分”,而被扣分者对此可能一无所知,进而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此外,交通违法驾驶人本该接受公安机关再培训、再学习、再教育,以改进和完善驾驶技能,但“买分卖分”现象使得一部分驾驶人不愿重新学习考试,这会给这部分驾驶人今后的行车安全带来隐患。
三、对杜绝这一现象发生的建议
由于一辆车的驾驶者并不一定就是车主,而目前交警部门在各交通要道安装的电子监控设备所拍摄的图片清晰度有限,只能拍到车牌号,不能将司机面部特征拍摄下来,因此交警部门有关人员表示,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很难辨别前往接受处理的人是否就是当事司机。同时,目前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遏止“买分卖分”现象的发生,因为“车托”和交通违法驾驶人之间的交易是自愿行为,且具有隐蔽性。我们建议,交警部门增加现场处置力度,在车辆违法后,对驾驶人的驾驶证件进行即时记录。同时,升级电子监控设备的配置,让监控拍摄的照片能确定驾驶人相貌,使“车托”和违法驾驶员无机可乘。此外,处罚民警在处理交通违法案件过程中,应细致地查看当事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在确认证件持有人和所有者为同一人后,方可进行处罚。如发现持有别人驾驶证代为处理的,应要求其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否则坚决不予办理。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杜绝 “买分卖分”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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