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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安徽省委会建议:加强预付式消费监管 提振消费信心

浏览:157 2025/01/24/10:36

2025年1月,民革安徽省委会向安徽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交集体提案《关于加强预付式消费监管提振消费信心的提案》。

民革安徽省委会认为,预付式消费面临法律法规缺失、监管维权困难等难题,我省众多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对提升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急需加以解决。

针对立法体系不够健全、行政监管不够有效、司法保护存在不足、社会共治有待加强等主要问题,民革安徽省委会建议:

研究制定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借鉴长三角先发地区做法,由省商务厅牵头,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我省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对预付式消费模式下经营者的资质、权利义务,预付资金的属性及管理,预付式消费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解释、违约责任及行政监管部门职责、监管措施,消费者的救济途径等作出全面的统一规定。

强化预付式消费行政监管。由省司法厅界定各预付式消费行业的主管部门,尤其对于一些新业态以及有争议的领域,如体育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月子会所、酒吧等行业,明确划分各部门要履行的监管职责。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各行业领域预付式消费的相关监管办法,建立常态化的预付式消费监管协同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事前建立资金约束机制。借鉴江苏、杭州等地经验做法,设立统一账户,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预付款进行监管,保障消费者预付资金安全。事中建立预警介入机制。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综合研判12345受理举报投诉、商超综合体反映停租欠租等情况,建设预警模型,达到一定警戒线的时候,介入进行监管、督促或者是消费警示,同时报告省政府,通报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事后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根据涉及人数和金额不同,分别由省政府、属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设立问题处置专班,实现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妥善推进退款,及时消除影响。

加强预付式消费司法保护。加大预付式消费司法救济力度,支持消费者依法诉讼,强化经营者举证责任,探索指派公益律师引导消费者诉讼机制。建立法院与行政监管部门常态化的联动机制和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经营者的违法违约信息提供给行政监管机关,并就改进行政监管提出司法建议。

形成预付式消费共治格局。压实属地责任,妥善处置预付式消费突发性或群体性事件。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对涉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的行为进行甄别打击。加强消保委与行业主管部门衔接,联合开展督促、约谈、警示经营者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商家自警、自律。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激活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强化新闻媒体监督。加强预付式消费宣传教育,强化消费风险提示,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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