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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民革提案促进全市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治理

浏览:1300 发布人:宣传部 2021/11/20/11:22

2021年11月18日,中共宣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启望主持召开全市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调度会,正式启动宣城市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该项工作的开展得益于民革宣城市委会向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规范我市公民诉讼代理的提案》。

该集体提案是在民革宣城市第二支部多方调研基础上形成的。提案着重从宣城市法律服务市场存在诸多乱象着手,着力分析公民代理之乱象的成因、造成的危害、规范公民代理行为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为此,民革宣城市委会建议,制定规范公民代理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公民代理的资格和范围。针对委托诉讼代理中存在的问题,由市政法委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制定规范公民代理行为的指导意见,以规范公民接受委托参与诉讼代理活动、确定违法代理处理原则等,提出科学、合理的指导意见,有利于提高认识、统一衡量尺度,有利于维护诉讼秩序、净化司法环境;建立监督机制,加大对违规、违法公民代理的惩处力度。对于超越代理范围、有偿代理的公民,人民法院可依法对剥夺其代理资格,同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建议对违规、违法代理人作出相应的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取销其法律服务从业资格,禁止其从事公民代理活动。针对社区、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代理人,如发现有职业公民代理倾向的,应当及时与推荐单位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必要时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审慎行使推荐权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引导、规范公民代理行为。我市虽已建立专门的法律援助中心,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对象和适用范围,使中低收入者能够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加强宣传,引导符合申报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使社会公众对委托诉讼代理以及法律援助制度有更多了解和认识,引导群众在需要时正确选择正当的、优质的代理服务;建立、健全与司法行政机关交流、协作机制,共同推动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法院、仲裁部门应密切与司法行政机关、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大力加强沟通和协作,联合推出规范法律服务行为措施。进一步规范公民代理服务行为,将公民代理纳入司法行政部门规范化管理,设立公民代理诉讼告知制度和个案审查登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公民代理人发放个案代理专用公函,作为其在人民法院参与民事诉讼的凭据;建立代理人诚信档案,对职业道德不佳者实行相互通报制度,随时掌握动态,共同促进法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该提案得到中共宣城市委高度重视,成立由胡启望任组长,市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银保监局为成员单位的宣城市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宣城市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陈月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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