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帮助。为此,2021年初,民革芜湖市委会就围绕“把关爱残疾人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到实处”开展调研,并提交芜湖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近年来,芜湖市残疾人群体的生存环境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但是,市委会在调研中也发现,因文化素质低、劳动技能差、社会竞争力不强及抵抗风险能力弱等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残疾人扶贫、就业、康复、教育等各项工作任务还相当艰巨。
为此,市委会建议:适当增加各级残联编制。乡镇配备残联专职理事长或专职干事,村(社区)残协明确村(居)委会纪检员为残协主席。制定扶持发展芜湖市涉残社会组织的办法。通过无偿提供活动场地、运营费用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扶持残障类社会组织从无到有、由小变大、由少变多,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加大对特殊残疾群体的帮扶力度。提高残疾人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医疗报销比例,市内城乡“三无”残疾人全部实行五保供养,并根据个人意愿优先安排到敬老院(福利院)集中供养;对精神残疾、孤残、一家多残的残疾人家庭建立有效救助机制;女性残疾人到五十周岁退体年龄,但已交养老保险不满十五年,应照顾其允许一次性补交。各级政府加大对积极投身残疾人事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优惠力度。减收地税(印花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费、水利建设费),每年对残疾人事业有特别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政府层面予以奖励。以现有聋哑学校的教育资源优势为依托,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的规模效益,撤并培智学校,建成集聋哑、培智、康复等为一体的特殊教育学校。为继续发挥好芜湖市在安徽全省特殊教育工作的龙头引领作用,建议参照合肥市、马鞍山市做法,提升新建的特殊教育学校规格。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参照江浙沪做法,按需配备教师。及时补充特殊教育学校所需编制,按需确定年度教师招聘计划,发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作用,定期对普通学校的随班就读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此外,要统筹考虑新建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特点,以切实为学生提供方便的学习生活条件为目的,切实解决办学中的具体问题,为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张卫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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